和龙市图书馆是面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,本着“以人为本、读者至上”的办馆理念,向社会各界读者提供普惠、均等、便捷的公共图书馆服务。为维护广大读者的切身利益,共同营造秩序井然、舒适愉悦的学习环境,确保广大读者享受高质量的免费服务,请读者注意以下事项:
一、按照文化部、财政部《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、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》,我馆免费开放的项目有:各阅览室均向读者免费开放;报告厅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举办的公益性讲座、展览等文化活动均向读者免费开放;文献借阅、一般性检索与咨询、基层辅导、流动服务等基本服务免费提供;办证、验证、存包全部免费。
二、本着便民、利民、惠民的宗旨,我馆全面简化读者入馆手续,读者进馆后可享受免费阅览服务。其中7周岁以下的幼儿须有家长或监护人陪同下方可入馆。
三、我馆所藏图书均属国有资产,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,需要外借图书的读者请办理读者证,方可外借图书。为保障广大读者及时免费共享文献资源的权益,请读者按照规定的借书期限15日内归还所借图书(可续借一次,续借时间为15天),逾期不还书并不办理续借手续,每册每天收缴国有文献资源逾期使用费1元(续借手续可到馆办理也可电话办理,电话:15943320120)。
四、读者证如有遗失,应及时到馆或电话挂失。对挂失前产生的冒借图书、押金被冒领等后果,由遗失者自负。挂失读者证一周后可凭原始证件办理新证,并缴纳工本费10元,旧证同时作废。
五、因各种原因需要退证的读者,请先归还所借文献,并提交读者证和押金收据方可办理;读者证丢失者应出示办证时使用的原始证件,无法提供者,不退还保证金。读者证丢失三个月内不到馆办理退证手续者,视为自动放弃押金,不予退还。
六、读者要爱惜文献资料,如不慎遗失所借书刊或造成书刊破损,须按照我馆的赔偿制度进行赔偿。
七、读者进入我馆,请自觉遵守《图书馆文明读者公约》和我馆各项管理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。